据悉,今年可申请大病补助的对象,是年度住院费用(需扣除已接受各级各类社会救助金额及单病种费用后)达到2万元以上患七大病种的三类人员,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5.1分级中一级、二级者)和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救助病种为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和血友病。与年相比,今年低收入家庭不再属于申请对象范围之内。
对于申请者个人年度(出院结算时间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内)发生的救助病种住院医疗费用(应扣除已接受各级各类社会救助金额及单病种保障费用后)超过2万元的,以当地医保部门及医疗单位加盖公章的费用结算单为准,并附对应的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李静雯表示,本次的救助金额数量还未确定,省级具体救助金额是依据“量入为出,有限救助,年度救助金发放总额不透支”原则,将在汇总全省需要救助情况后,进行统一测算后确定,并以省大病救助办公示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住院医疗费用的计算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出院结算时间为准),且须提供申请人本人姓名的银行活期结算户存折复印件。
相关链接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办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2.家庭情况证明材料:低保证(低保审批表与当年低保金领取存折)、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证等复印件;3.疾病费用证明材料:当地医保部门或医疗单位出具的费用结算单、出院小结原件或复印件。(来源:平潭时报,记者翁恺悦)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并保留作者身份和姓名
平潭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