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拖欠社会保险费案首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红湘潭县站12月3日讯(分站 龙蓉 通讯员 刘薇)12月2日,湘潭县人社局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湘潭县某公司拖欠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案件,这是湘潭县首次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社保费,将更有力地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歇业,歇业期间未按时足额缴纳该公司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256833元。湘潭县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多次通知该公司限期缴纳,但该公司一直不予回应。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湘潭县社会保险征收机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一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请求扣押、查封、拍卖该公司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随着《社会保险法》的深入实施,湘潭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进一步整合司法和行*力量,共同维护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